我爱过的男孩,有世界上最英俊的侧脸。
朋友们都说,何洛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
二十六岁的初春,好友李云微嫁人,新郎是她的青梅竹马。何洛工作的小镇临近费城,不能回国观礼。彼时最后一场寒流袭击美东,由南而北,大雪纷飞。
翌日傍晚,雪停,堆起将近一米。镇公所的清雪车从窗外隆隆开过,推开房门,有勤快的邻人铲过雪,从家门前挖出一道壕沟来。她刚从美西的阳光加州搬来不久,看着几乎等身的雪墙,童心大发,回身抓起Northface的长风衣,拉高风帽,沿着战壕迤逦前行。
三五个褐色卷发的波多黎哥少年大声喊着,前后跑过。最后一个孩子不小心撞到何洛,带得她一个趔趄。少年回头粲然一笑:“Sorry.”惯讲西班牙语的唇舌,略带生硬的“r”音,听来直率热忱。
“That’sallright!”何洛真诚地笑。
“There’sanicerestaurantahead!”少年点点街角,竖起大拇指。
或许自己现在的样子很潦倒,大风雪刚过的夜晚,一个人单薄地走在街上,像觅食的寒鸦。何洛想着,肚子叫了一声。
店面占据了街边转角,门脸很小,进去却发现别有洞天。左手边向南是一进咖啡厅,波多黎哥咖啡浓郁的香气散开;右手边向东,是一排高椅的酒吧,HappyHour刚过不久,但因为是雪天,顾客寥寥。正中是灯火辉煌的家庭式快餐,玻璃柜内一排何洛叫不上名字的食物。
“Ribs,please.”她点了一客排骨,只有这个她可以大方的叫出名字。
老板热情地捞一大块红澄澄的排骨给她,配饭是细长粗糙的米粒,上面浇一勺熬得浓稠的豆羹。
“哎,是何洛的越洋电话呢,章远,你要不要和她讲话啊。”李云微招呼着。
“不,我不要和他讲。”何洛的大拇指放在红色按钮上,“祝你和常风白头偕老,永结同心,byebye哦。”她飞速说完,揿下键子。
与其被拒绝,不如先拒绝对方。
既然已经分开,至少还留住尊严。
然而爱总是没有什么尊严。仓皇逃避,比较简单。
或许,下一站可以去波多黎哥。
何洛埋头吃着豆饭,想,希望那里除了排骨牛肉,还有蔬菜可以吃。
离开章远之后,何洛已经忘记,该如何爱一个人。
她从来不认为,自己会爱上别人。
爱上章远之外的人。
十六岁时,何洛爱上章远;此后十年,她的世界只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