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汗血宝马 (下) 文 / 海砂
这些日子睡眠一直不好,难得昨晚睡的舒服安稳,还有美梦相伴。我赖在温暖的被窝里不愿醒来。
忽然感觉有些不对劲,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
胸肌?完美的胸肌!在月白色半敞开的睡衣下赫然显露。
我对着这一片诱人的j□j,眼睛眨呀眨的。干嘛,大早上的就想让我喷鼻血吗?我一点点掸头,上望,愣住!
一张英俊逼人的脸,脸上一双流星朗目,正目不转睛的盯着我。猛然间,我想起来原来昨夜我不是在做梦,我是真的跑到无情的!!
我眨眨眼睛尴尬的朝他笑笑,“呵呵,早!”马上把头收起,平视。这样就不用看到他的眼睛不用尴尬了。可是,可是这次看到的却是他那性感刚毅的薄唇,棱角分明好看的让人忍不住一亲芳泽。我半眯起眼,色心大起,奔着那诱人的地方贴去
“主子,不早了,已经日上三竿了!”就要到达目的地时,一声因睡醒后而变得低沉沙哑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适时的阻断了我的侵扰。
我一下瞪大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美味却不得下口。就差一点点,就亲到了!唔,我在嘴里咕噜一声,嘟着嘴起身下地。
一下地便想起今天要和小翅去看我的汗血宝马。
啊!惨了,几点了?不知小翅等多久了?我急忙唤人就地穿衣梳洗。我才不要避嫌,我偏就在无情房内梳洗,含他本来就是我的人!
我一顿忙碌,无意间瞥见帐内的无情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手忙脚乱。这次倒不是冷冰冰的。果然,冰是会融化的!哈,别忘了我是谁——夜冰融!撞口上了吧,我得意地想。我心又一动,坏坏的笑了笑,大声道:“无情,怎么还不起身?一会儿跟我去骑马,赶快出来用饭!”自从他受伤以后我大多是和他一起用饭的。
“是,主子。”声音由帐内传出。
我自认扳回一成,信步走去前厅。我想无情此刻也定是手忙脚乱呢,谁让他笑我!可是当早餐摆上来时,他就已经神清气爽的坐在席上了。我倒忘了他向来简洁素装,没什么需要花时间的打扮。
羽翼一直侯在外面,见我从无情房内出来,表情自然得没有丝毫异样,好像我就应该在无情房内过夜似的。
羽翼告诉我,今早夜焱舞来向我请安,等了半天才发现我根本不在房内,后来听值夜小厮说我在无情房内,她便不自在的走了,说是就不打扰我休息了。我都能想像出她当时郁闷吃憋的脸,呵呵,一个字:爽!
吃罢早饭,还没等我去马场,就有人来报,白家有人求见。
白家,就是指“日”姓的皇家,改称为白姓既省去很多礼节又掩人耳目。
来人是一个五官端正、英气勃勃的女官,虽是一身朴素的便服,但眉目之间的不凡气度却可见一艾定是女皇身边的亲信。
白英身后却跟着一个气质和她极不相称的调皮男孩,个头还可以,应该比笑儿高不少。说他是男孩,因为他还没梳髻,长发披肩,仅在头顶用金带束起一绺头发。一张娇嫩可人的细腻到几乎看不见毛孔的雪白小脸,一对琥珀色的滴溜溜直转的充满灵气狄花眼,长长密密的上翘睫毛,俏挺好看的小鼻尖,粉嘟嘟诱人的樱桃小嘴,还有一笑便绽开狄色笑靥,精致完美得堪称一绝,举世无双。男孩正四处打量着正厅的陈设,不知想到了什么还不时的抿嘴偷笑一下。他则是一身小厮的打扮,但我怎么瞧着他也不像个小厮啊!该不会
“夜主子放心,白英一定带到。”白英说完,似乎还有话要说,犹豫半天欲言又止。
“英姐姐一路辛苦,一会儿在府上用过中饭再走吧。”我是没话找话,当结束语了。
她不急我急!我还急着去看我的宝马呢!要不是昨日忙得太晚,我非得当时就去看看那传说中传得神乎其神的“汗血宝马”不可!在二十三世纪,据说全世界纯种的汗血宝马仅存不到一百匹,绝对的稀世宝马!我只在拍卖场见过一匹纯黑色的,最后叫价叫到一千万美金!而我这匹,据羽翼说是正统的枣红色,正是我最喜欢的骑乘的颜色。这种颜色的马在现代几乎是看不到了。
“先谢过夜主子款待。只是白英还有个不情之请,不知当讲不当讲?”白英再次欠身说道。
要是以前我肯定会说,既然是不情之请,那就不要说了。不过现在嘛,“英姐姐太客气了,请讲。”
“夜主子,这位是家主的嫡子暄儿。”白英这才转身叫男孩正式上前行礼,但未做具体介绍。
果然不出我所料!这世界的男子多矜持羞赧,能这么肆无忌惮盯着女人看的恐怕也就皇家出身的才敢。后来我才知道,并不是皇家出身的就这样,暄儿只不过是个特例罢了,说白了就是被宠的。
该不是也想往我这儿塞人吧?我可不喜欢吃嫩草,光是想想我在这毛还没长齐的小孩身上那个,我就一身恶寒!
据我目前对皇家的了解,面前这个男孩应该就是女皇目前最喜欢的三皇子,德皇后之子日昕暄。他上面应该还有一个亲姐姐两个表姐两个表兄,就算要用政治婚姻牵制我,也轮不到他吧。何况女皇舍得吗?另外,我若没记错的话,为了保持各自的独立,夜白两家根本不通婚。难道她真是破釜沉舟了?
“见过夜主子!”男孩小嘴一抿,低眉敛目,恭恭敬敬端端正正地给我行了一个标准的男儿之礼。
我剑眉一挑,这回终于轮到我饶有兴趣地打量他了。这孩子和笑儿差不多大,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只是这小身段,轻盈灵媚别有风味,虽然穿着极不相称的小厮便装,但仍能感觉出他的细腰不盈一握。粉颈粉手,剔透娇嫩,让人一见,就有种欲入骨的冲动。童音香甜入耳,清灵入髓,让人过耳难忘。
男孩起身时,那明亮耀眼狄花眼突然向我射来两道灼灼的光。
对我放电?,不,不是!这目光穿过我正落于我的右后方。我一愣,随即了然。原来是挑衅!我略回头瞄了一眼无情,见无情垂眼站立,淡定从容,好像根本就不知道这边出现的状况。
我不禁有些薄嗔,且不说这小屁孩打的什么主意,就这目中无人一点,我就是不受的。他是调皮还是骄蛮,碍不着我,我不管。可是他若在我这耍蛮,我管他是不是皇子!何况我不喜欢不成熟的小屁孩,要我哄?含等吧!或许他那日姓等同的东西从东面落山时,我会考虑考虑!如果是弟弟,可爱点谍话点的,我还是会疼爱有加的。可最最让我不能忍受的,便是挑衅我的无情!无情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无人可以撼动,挑衅他便等于自掘坟路!
我心下又转了转,立刻恢复常色。“哦!难怪如此倾国倾城呢,真是沉鱼落雁之貌、闭月羞花之容啊!不愧是白姐姐的爱子!”小屁孩立时更加得意起来,巧笑桃靥倒是好看,只可惜他犯了我的大忌,“那暄儿是不是该叫我姨娘啊?”我状似惊艳怜惜的丢出一枚炸弹。
果然,这枚不是臭子,顿时炸开。小屁孩原本得意的脸啪的一下被炸落下来,纠结着蛾眉一脸的不甘。白英也被硝烟冲得呛咳了几下。
我心里笑翻了,可是还不能表现出来。好,我忍!我端起身边的茶水装模作样的喝着,嗯,茶水这东西果然就是为了掩饰而存在的。
白英咽了半天唾液,总算想起什么,岔开了话题,“夜主子,您不是有匹汗血宝马吗?”怎么?我点点头示意她继续。她真能跑题,跑得还挺远。
“哦,是这样,那宝马原是蒙邑部落进贡的,可自从家主得到时,便无人能近其身,凡近身者非死即伤,可唯独肯让暄儿近身。故家主便让暄儿驯化于它,训好了才将它送与您,正所谓宝马赠豪杰。可是谁知暄儿已和那马产生了感情,今日偷听到白英要来府上,便非嚷着跟来,说是看看那马儿,白英实在没办法,所以”这么一来,即使被我拒绝,亦不会丢了她们皇家的颜面,因为皇子是来看马的!而言下之意,女皇对此不知情,如若我看好这小屁孩,将来也是我去求女皇说和,自然轮不到皇家破了规矩。这如意算盘打得真好!可偏偏算错一步,我不吃这口儿!
“哦,这有何难?不过是看一匹马而已。巧的是,在下自觉今日气色尚佳,欲骑马活动活动身骨,正好一同前往。”我倒要看看她们还能折腾出什么花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