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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 文 / 鲜橙

    盛元二年秋,成祖将四万兵击北漠,出豫州六百余里,与陈起接战,夏兵得胡首虏凡两万馀级,陈起败,遁走靖阳。

    ——出自《夏史-成祖本纪》

    野赖地处江中平原的顶端,虽叫做沟,却是一条狭窄的平原。西面为乌兰山脉主峰的山麓,东面是一些高低起伏的丘陵。那夜,北漠常钰青的骑兵就是借西面的山坡冲下,杀入沉睡中的靖阳援军的军营,把十五万大军屠杀干净,然后在东面的缓坡上挖了几个大坑一埋了事。也许是埋得浅了些,从那以后,每到半夜,这缓坡上就浮动着一些幽幽的蓝火,像是一个个冤死的魂魄。这附近原本也住了些农家猎户,从那以后就都搬走了,野赖就更加荒凉了起来。

    青豫联军是在十一月初三到达的野赖,果然赶在了北漠大军的前面。探子回报,北漠由大将军陈起骑兵两万步兵五万,由靖阳南下,已经到了野赖北五十里的小站镇,已经驻扎在了那里。

    商易之和徐静相视一眼,彼此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一丝激动和兴奋,还有些不易察觉的紧张。徐静说道:“天助我也,我们还有时间让大军休整一夜。陈起已在小站,明早拔营必然是骑兵在前,辎重押后。只要进了野赖,陈起的骑兵就难以有用武之地。只要把他的骑兵打蒙,后面的步兵就不足为患。我们少骑兵,无法借住有利的地形,所以只能用步兵来打!”

    商易之赞同地点了点头,不再多说,按照既定计划部署兵力。两万多南夏军在野赖中摆成一个坚强的方阵,整个地堵住了野赖,在它的两翼各用五千弓箭手做掩护。两个侧翼向前倾斜延伸到两侧的山坡上,如果北漠骑兵冲入中央位置,不但会会扑个空,还会两面会受到弓弩手的包围,在箭雨之下。为了保护弓弩手,商易之从军中仅有的三千骑兵中抽出两千排列在他们的后面,每翼一千人。在右翼的小山之外,又听从唐绍仪的意见放置了一千名骑兵,作为突击力量与追击力量,命令他们一等北漠步兵开始行动就立即冲到他们后方予以夹击。

    一个个将领领命而去,南夏军休整一夜之后便按照不同的军种布成了不同的阵,正中的步兵方阵主力正是由商易之的青州军组成,每名士兵手里都拿了长矛,队列严整地守在那里。

    “用长矛阵对骑兵?”阿麦看着的步兵阵,问身边灯绍仪道。

    唐绍仪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却让阿麦感到一种陌生的肃杀之气从其上漫延开来,他平静地回答道:“世人皆道北漠鞑子铁骑无敌天下,却不知我靖国公早在二十年前就曾说过,只要采用某种战略或者战术手段使骑兵进攻我严整步兵方阵的正面,那么步兵将拥有的战术防御的优势。”

    阿麦无语,她只道就是在这里伏击北漠大军,谁曾想是这样面对面的打一仗,而且还要想法使北漠骑兵主动进攻己方的步兵方阵。她不由得想到父亲无意间曾叹过的步兵和骑兵各自的优缺点,倒是和唐绍仪说的道理有些相似。

    唐绍仪习惯性地用手抚摸了一下身侧的佩剑,突然问阿麦道:“为什么非要把剑还我,我既送了你,就是真心给你,再说这剑虽是军中配置,可却是军官自有之物,是可以送人的。”

    阿麦灿然一笑,拍了拍跨侧的弯刀说道:“大哥,我只学了点刀法,耍起刀来倒是顺手。我知大哥是实心送我佩剑,我带着没有,反而糟蹋了这把好剑,还不如交到大哥手里多饮些鞑子的血。”

    唐绍仪不是个婆妈的人,听阿麦这样说,顿了下又关切地问道:“刀可使得熟了?”

    阿麦笑道:“嗯,张生是个好老师,他教得很仔细,再说我又聪明,当然学得快了。”

    很多年后,南夏的军事院校的教科书在提到野赖之战的时候,还专门强调了这场战争冒险性和巧合性。两万步兵拦击北漠两万骑兵,谓之险;北漠骑兵将领是那个狂妄自大的傅冲,谓之巧。这两者于野赖之战的胜利,缺一不可。

    这场战斗一直持续到午后,南夏兵开始进攻,北漠先锋将傅冲被射毙,北漠骑兵已无抵抗余力,立即向后退走。北漠步兵到达野赖的时候,正好撞上溃逃的北漠骑兵。步兵来不及展宽队列间隔让骑兵通过,双方便撞在了一起,一时间人仰马翻,北漠人被自己骑兵踩踏致死者不计其数。紧跟在北漠骑兵后面,南夏军队已经扑了过来。

    阿麦本站在商易之身后于山坡上观察战况,见远处北漠步兵阵中混乱片刻后便又镇定下来,在军官的指挥下开始展宽队列间隔,放自己的骑兵通过,明白北漠军中有人在稳阵脚。

    商易之眉头骤紧,用目光询问了一下徐静后,沉声说道:“去告诉唐绍仪,提前行动,冲击北漠步兵后方。”

    阿麦应诺,快马加鞭地向唐绍仪骑兵埋伏处驰去。只刚赶到野赖口,就见北漠军后突然乱了起来,唐绍仪已经率一千骑兵在敌阵后方插了进来。阿麦一笑,知自己不用再去了,便调转马头回商易之处复命,可只是转身间,便看到北漠军中突然竖起了一面大旗,上面大大地写了一个“陈”字。

    陈起!阿麦心中一窒,猛地就明白过来北漠此次领军的竟是陈起!她虽一直跟在商易之身爆可商易之召开军事会议的时候是不允许亲卫在身边的,再加上这次行动十分机密,所以各个将领的嘴都把地十分严密,所以阿麦竟是一直都不知道是陈起领兵南下。

    阿麦的牙关紧紧扣着,脸上毫无血色,握缰双手都已经攥地有些青白,眼中更是闪烁着两簇小小的火苗。突然间,阿麦双腿用力猛扣马腹,一抖缰绳纵马向北漠军中冲了过去。

    她要去找他,她要去问他为什么!

    南夏和北漠的士兵已经拼杀在了一起,场面及其混乱,阿麦纵马从山坡上冲下,竟穿入两国士兵混战的地带,直往北漠军深处冲去。她挥着手中的军刀,不时地从马背上俯下身子砍倒旁边的北漠兵,血不仅溅脏了她的身上,而且把她□那匹灰白色的马都染红了……她从没有杀过这样多的人,也从没有发觉自己的骑术竟是这样得好。这一刻,阿麦已不是阿麦,而只剩下了一把杀人的刀。

    阿麦挥刀砍向马前一个北漠兵,马的冲击力让她的刀深深地嵌入了那人靛内,她已经听不到了那人痛苦的嘶喊声,所有的一切都只成了她面前无声的画,一幅幅地换下去,每一张上都又一张痛苦的面孔。她刚费力地把刀从那人体内拔了出来,还来不及挥向另外一个人,突然就觉得身下一矮,□的马已经被人刺中了脖颈,壮硕地身躯轰然倒地。阿麦的反应已经不再通过大脑,下意识地团身往旁边滚去,在舒展身体的同时用刀剁下了面前敌兵的半个脚掌……

    这样的阿麦,哪里还是原来的阿麦。她脑子里已经是一片空白,身体下意识地避过旁边砍过来的刀剑,然后挥动着手中的刀,一步步地往北漠军深处走去。

    那写着“陈”字的大旗离她越来越近,面前的人被她用刀划断了喉咙,血从伤口处水一样地喷出,落到她的头发上,然后再顺着额发流下,迷住了她的眼睛,她似乎又闻到了血的腥味儿,像是那夜父亲的血,映着刺目的火光,有着别样的红。

    力气,终于快用完了,可面前却在也无人敢来阻拦她。阿麦,一身的血,迸发着沁骨的杀气,就这样一步步地坚定地向那柄大旗杀去。

    那旗下,正站立着一位身材颀长的青年,一身北漠传统的黑色战袍,手扶着腰间的宝剑,神色漠然地看着阵后冲出来的南夏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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