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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剑 文 / 鲜橙

    唐绍仪面色微怔,抬着眉毛看了看阿麦,然后又随意地瞥了一眼不远处的人群,低声对阿麦说道:“以后这样的话不要在人前讲。”

    阿麦明白唐绍仪的意思,也觉得自己刚才太过张狂了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我知道了。”

    唐绍仪伸手拍了拍阿麦的肩膀,点了点头,说道:“凡事还是谨慎些好。”

    阿麦有些奇怪地看着他,觉得这样的话不像是他会说的话。

    唐绍仪看到阿麦的眼神,无奈地笑了笑,却并没解释。汉堡城破,守军全军覆没,他现在已经归入了商易之的青州军,虽深得商易之赏识,可却遭不少青州军老人嫉妒,日子过得并不轻松,不过也不算全无好处,起码把他以前急躁耿直的性子磨圆了不少。

    唐绍仪扫了一眼阿麦身后暴土扬长的校场,又看阿麦满脸泥花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问道:“可还吃得住军中的苦?”

    “没事,比起我们从汉堡逃难来轻松多了。”阿麦说道。

    其实吃些苦倒不算什么,最难的是怎样遮掩住她的性别。晚上睡觉的时候还好说,因为已经入秋,为了暖和有不少人都是和衣而睡,她倒是不怎么显眼。最难的是每天的如厕,她每次都得等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敢去,而且每次都是提心吊胆的,白天的时候更是连点水都不敢喝,干的嘴唇都暴了皮。

    阿麦虽这样说,唐绍仪也知道她在军中过的并不容易。军中的汉子大多欺软服硬,看她是个俊秀的后生,一些粗鄙的人少不了要起欺辱她的心。唐绍仪有心帮她,无奈自己在青州军中也尚算外来户,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远处校场上已经吹响了集合号,阿麦回头看了一眼,说道:“唐大哥,我得先去了。”说完就着急往校场上赚刚迈出脚去却又被唐绍仪拽住,阿麦不解地回头看唐绍仪,见他低了低头,然后把腰间的佩剑摘了下来递给自己,说道:“这把剑你带着吧。”

    这把剑正是唐绍仪在汉堡城外交给阿麦防身的佩剑,来到豫州之后阿麦又把剑还给了他,没想到他今天又要把剑送给她。阿麦连忙推辞道:“不用,我们发的有兵器的。”

    唐绍仪神态有些不自然,脸上却做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道:“给你就拿着,本来这剑也是送你的了,别这么婆妈!”说着就把剑直接别在了阿麦的腰上,然后又说道:“赶紧去吧,晚了还得挨罚。”

    南夏军官的佩剑都由军中统一配置,这样的佩剑是校尉一级以上的军官才可以佩戴的,阿麦有了这把剑,不但在营中不会受到士兵的欺负,恐怕连她营里的长官都会看在唐绍仪的面子上高看她一眼。阿麦已是明白唐绍仪把佩剑送自己的深意,心中不禁有些感动,第一次真心实意地叫了声“大哥”。

    唐绍仪却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也没说话,只冲着阿麦挥了挥手,便转身就大步离去了。

    回到队列中,阿麦已是随后一个到的了,管着练的军官提着鞭子骂骂咧咧地过来,挥鞭打向阿麦的时候眼睛扫到了她腰间别的佩剑,于是鞭子便有一大半落到了空处,那军官仔细地看了一眼阿麦,又骂骂咧咧地往后走了去,不过却也没有再鞭打阿麦。

    下了校场,营里的弟兄看到了阿麦腰间的佩剑,面上都是又惊又羡,和阿麦亲近的王七、张二蛋等人更是凑了过来,王七用肩膀碰了碰阿麦,羡慕地问道:“阿麦,那位校尉大人是你什么人?”

    那男人本想再醅可一听这声音却突然停下了。

    阿麦有些心惊,生怕刚才那声□被他发现破绽,她虽然早在三年前就用草药喝哑了嗓子,嗓音即便比一般女子要粗一些,可毕竟不是真正的男子,平时注意些倒也不觉怎样,可像这种无意识发出的□却是最容易露馅的地方。

    那男人果然是因为阿麦的这声闷吭而停了下来,这一声叫得他心里都痒了起来,他打量地上的阿麦,发现这人明显还是个少年,身形高挑而瘦弱,就这样倒在地上,竟然让他联想到了女人。

    只这样一想,他就觉得小腹下突然热了起来,他都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接触过女人了,一年,还是两年了?

    阿麦也觉出这人有些不对劲,一边压低声音道着歉,一边慌忙从地上爬起来,冲着这男人弯了弯腰就想赶紧回到营帐中去,可刚来得及转过身,那男人突然从后面扳住了她的肩膀……

    陆刚是青州军步兵营第七营的校尉军官,当他身边的亲兵把他从睡梦中叫醒,然后告诉他说有个刚入营的小兵把他第二队的队正给杀了的时候,他先是愣了愣,然后一下子就从跃了起来,愤怒地嚷道:“妈的,谁干的?给我宰了那个王八羔子,妈的,连队正都敢杀,反了天了!”

    七营二队的队正被人抬了进来,他早已经死了,喉咙被割短了,连吭都没来得及吭一声就死了,要不是有巡逻的士兵正好路过听见了之前的动静,恐怕杀他的人那个小子早就跑了。

    陆刚气得脸都青了,这个队正是他手下的一员悍将,曾一人宰过五个山贼,没想到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死了,而且还是死在了一个小兵的手上。

    他抬起眼看被士兵押进营帐的那个小兵,觉得有点面熟,突然想起她就是今天挨了自己半鞭子的小兵,这人叫阿麦,长得很俊,他只扫了一眼就记住了。

    陆刚瞥了眼地上沾着血的佩剑,他知道这是那个姓唐的校尉的,今天那人来见阿麦了,送了这把佩剑,当时他好看在这把剑的份上少给了阿麦几鞭子。

    “为什么要杀长官?”陆刚问道。

    阿麦被五花大绑地绑着跪在地上,身上满是血迹,脸上的青肿还没下去又添了不少新的,还有星星点点的血点,可见刚才被士兵抓住的时候没少挨揍。她抬头看着陆刚,刚才杀人时的惊慌已经平复了下来,只是冷静地说道:“我不想杀他,是他要欺辱我,我才反抗的,不小心用剑伤了他。”

    陆刚冷眼看阿麦,她脸上虽然青肿,可仍能看出她五官的俊秀,甚至可以说是漂亮。他又瞥了一眼阿麦的身形,知道她并没有撒谎,像她这样少年,在军中是极易受到侵犯的。可即便这样,她就敢杀了一个队正么?

    陆刚冷笑,把唐绍仪的佩剑踢到阿麦的身爆寒声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有唐校尉给了你佩剑,你就可以随意杀害长官了?”

    阿麦直视着陆刚,并没有回答,因为她知道,不论她怎么解释,她都把那个队正给宰了,这在军中便是大罪。不管她有什么理由,她的命都保不住。

    她还不想死,所以,她现在必须想个法子,一个可以保住她性命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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