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页 文 / 乐颜
叶绫舞差点气极反笑,这是打完了绮绣阁的主意,又开始打她家夫君的主意了?
她的心降到冰点。
如果说前面王氏唠叨表弟的事,只是让她不耐烦的话,现在她已经彻底对自家人失望透顶了。
叶绫舞不是不知道叶家诸人的心态,大抵都是和王氏差不多的看法,以为不仅绮绣阁还是自家的,还多了一个典当行,当然理应供养叶家。
叶绫舞垂下眼,语气变得极为淡漠,说:“娘,我才刚刚成亲,你能不能让我过几天舒心日子,别再处处给我出难题?而且典当行是吴庸在管,我是无法插手的。”
“他不是把铺子当做聘礼都给你了吗?你现在才是当铺的大老板啊。”王氏不快地说。
三妹夫陈安长得颇俊美,又向来会在王氏跟前讨巧,甜言蜜语一大串,让向来没得过多少男人好脸色的王氏很宝贝自家这个三女婿,恨不得当亲儿子一样养。
陈安出身一个小商户家,是家中次子,父亲是祖传磨香油的,陈安的大哥老老实实地继承家业,继续磨香油,开香油作坊。但是陈安不爱这一行,到处油腻腻的不说,从香油作坊里走出去,身上的衣裳都一股子散不去的油腥味。
陈安自幼比大哥长得俊,人人夸他将来会有大出息,他也讲究吃穿,自从和叶绫歌成亲后,就巴结着叶父进了绮绣阁,他本来还指望着叶父去世后能让他接管绮绣阁呢,结果那个死老头还是宁愿把家产托付给未出阁的大女儿,也不信任他这个女婿,这让陈安暗自恼火了很久。
要知道,为了能接手绮绣阁,陈安曾几次暗示过叶父,他愿意入赘,哪怕让他本人改姓叶,他都乐意,只可惜那死老头子最后也没有点头。
叶绫舞没想到陈安不死心,绮绣阁都卖了,他现在居然又打上了典当行的主意。
她叹了口气,对王氏说:“娘,自古以来,聘礼和嫁妆都是留给出嫁女儿的嫡亲子女,不是留给娘家人,更不是给娘家妹夫的。”
新婚第二天的会亲宴不欢而散。
叶绫舞虽然知道自己家人有点问题,但是没想到问题会这么大,也许是她以前惯坏了他们,让他们养大了胃口,变得越来越贪婪。
吴庸对此并不是很放在心上,市井小民对钱财斤斤计较,不过是想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也算不上多么大的罪过。
入赘也没有三朝回门的说法,对于吴元痕夫妻来说,能盼到吴庸成家立业,独立出去,他们抚养的责任也算完成了,送走了这个小祖宗,真是要念几声阿弥陀佛。
吴庸也乐得清静,安心在家里照顾生病的新婚娇妻。
他穿了一身月白的袍子,头上束了白玉冠,脚上穿着月白软靴,手里拿着银色长鞭,整个人长身玉立,俊美逼人。
吴庸有时候也好奇古时这些贵族青年是怎么长大的,萧韶那身肌肤不但水嫩光滑,而且白皙到能让那些爱美的女人都羡慕得要死。
萧韶一双桃花眼就算不笑都显得风流多情,一笑就更动人心魂,他笑着对吴庸说:“秋高气爽,我们正好登高喝酒赏菊,今天还特地约了一位朋友,我们一起去。”
吴庸见盛情难却,便回内院和叶绫舞告罪一番,才随了萧韶出门。
萧韶故意笑他:“吴兄,你也太不中用了,出个门都要特意向嫂夫人别过,难道你还真成了入赘的小男人不成?”
吴庸只笑不语。
萧韶约吴庸一起去登的是京城西山,两人骑马赶到山脚下时,有一个身穿黑色长衫的年轻人正等着他们。
此人比吴庸年轻些,也是二十岁左右,一身黑色长衫,腰束巴掌宽的腰带,腰带上悬挂的玉佩竟然是罕见的墨玉,与之相反的是他的面白如玉,肌肤与萧韶一样吹弹可破,五官不如萧韶俊美,却别有风情,单眼皮,薄嘴唇,脸上的表情冷冷淡淡的。
萧韶介绍道:“吴兄,这位是云初,本朝四大侯府之一永定侯府云家的长公子。云初,这是吴庸。”
云初淡淡地向吴庸点头致意。
萧韶似乎对云初这种淡漠的反应习以为常,他向吴庸眨眨眼,带点神秘地说:
“你别看云初总是冷冷淡淡的,肚子里可是有真材实料,现在他都已经是大理寺少卿,五品官员呢。”
吴庸有些意外,五品官在京官中不算太脯但是云初很年轻,而且大理寺少卿掌实权,这就很不容易了。
大理寺与刑部同掌天下的刑事案件,而大理寺与刑部的区别,在于大理寺还特别掌管达官贵人们的刑事案件,所以,大理寺卿与大理寺少卿一定是皇帝手下最信任的人,而且其人本身也要不畏权贵才可以胜任。
京城西山隶属于皇家园林,那里风景如画,在山上有大片大片的枫林,此时虽然还没有全林尽染上枫红,但是已经隐隐有了枫红似火的意味,看起来也别有一番景致。
沿着开辟好的山路一阶阶向上攀登,路途之中每隔不远就有一个供歇脚的凉亭,凉亭里四周摆满了正盛开怒放的菊花,还有提前上来的秀美侍女在旁边递了温热的湿帕子为他们擦手净脸,又为他们斟酒布菜,这一路行来不觉得累,还挺享受的。
只是云初虽然也会和萧韶、吴庸两人交谈两句,但显然是个话少的人,大多数时候都很沉默。
返程的时候,云初先走了,萧韶和吴庸一起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