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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品酒? 文 / 夜魔

    娇媚欲滴的话一出口,全场男人顿时魂飞魄散,一个个只觉得能让这个女人在娇喘着叫上一声老公,就算折寿个几十年也心甘情愿。

    李昊却是被吓得一口红酒直接喷在桌面上。

    怎么都想不到这林倾城竟然会来这么一出,见面不到几个小时就喊出了“老公”这个称呼,虽然也知道这是逢场作戏而已,但是这位林家大的彪悍程度,还是让他有些汗颜。

    老子以为自己已经够流氓了,可惜跟这个女妖精比起来,道行似乎还差一点啊,老子调戏美女的时候也就只敢老老实实喊一声美女,哪里敢上来就喊“老婆”的?还得继续努力,继续努力啊……

    那西装男听到这一声“老公”,两腿顿时也是一个哆嗦,里的却是猛地挺了起来,只是再看向李昊时,优雅地举止已经掩饰不住他目光里的羡慕妒忌恨了。

    一想到这个妖娆销魂的绝色尤物被这么个没档次的土包子扳衣服压在糟蹋,他就像是吞了一只活生生的苍蝇一般,浑身都不舒服,而这股不舒服,最后全都转化为了无穷的自信和贪婪。

    忍了吧,过了今晚,她就是我的女人了,她就能在我的婉转承欢娇滴滴地叫我老公了!

    “这位先生。”忍着内心和里的躁动,西装男再次打量了李昊一番,最后还是对着李昊那平凡的衣着摇了,一脸叹息道,“这位先生,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最残忍、最可惜的事情就是明珠蒙尘,好珠就应该配好钗,好马就应该配好鞍,你觉得呢?”

    李昊心中一声冷笑,这傻逼竟然当着自己的面挖墙脚,虽然老子和这妖精只是逢场作戏而已,但你他妈也太嚣张了,上来就往死里损老子,能忍?

    叉子往牛排上一叉,举起来狠狠咬了一口,边嚼边道,“我很赞同。”

    西装男面上一喜,可还没来得及开口,却又听李昊接道:“我觉得像你这种满脑子龌龊污秽、整天想着挖人家墙角、用最下作的损人利已法来泡妞却还装作一副谦谦君子形象的人渣,就和以前那些卖着皮肉却喜欢立贞洁牌坊的biao子没什么区别,我觉得红灯区那些和你很相配,你可以考虑一些我的建议。”

    “噗嗤~”

    林倾城捂着嘴笑了出来,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在他面前能面不改色地爆出一连串粗口来,虽然听着让人不齿,但是比起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这种直白坦荡的粗俗,却让她有种陌生的亲切感。

    西装男更是被骂地面色铁青,差点没把自己的牙给咬碎了,自己就算再反驳这个土包子,当面挖人家墙角的事情总是赖不掉的,顶着周围一众鄙夷戏谑的目光,他心中又暗暗多恨了李昊一分,却还是尽最大的努力克制住了心里的愤怒,毕竟这次过来的目的并不是和这个土包子吵架,而是搞定那个身材火爆的尤物。

    “这位美丽的女士,您和这位粗鄙不堪的先生在一起,实在是有损您的形象,不知道您愿不愿意挪个座位,和我一起品尝这一瓶与您一样尊贵的八二拉菲?”

    林倾城抿着妖媚的嘴角,妩媚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腻声腻气道:“哎呀,我是很想喝八二的拉菲啦,可是我老公不同意怎么办,万一他生气了,人家晚上可是要被他折磨死了~”

    西装男一听这话,一股豪气顿时从里涌上了胸口,激动地面色涨红,急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来递到了李昊面前。

    “鄙人何守志,是金海科技的总经理,你开个条件吧,只要我能做到的,都会满足你,但是以后你不要再缠着这位了。”

    这一声喊得极响亮,几乎所有男人都为此皱了皱眉头,因为这句话里的显摆味道实在太浓了。

    而不少女人却是眼冒锈,只恨不得坐在林倾城位置上的人换成自己才好,在她们看来,愿意为女人一掷千金的男人,才是最帅最有男人味的。

    就连那应招前来的女服务生,开完红酒之后将瓶子递给何守志的时候,都是一副媚眼如丝的样子。

    何守志这会儿哪里还看得到别的女人,一把抓过红酒瓶就往林倾城的酒杯前面凑。

    “谢谢何经理。”

    林倾城娇媚地道了声谢,媚地何守志双手一哆嗦,差点没把瓶子摔在地上。

    给林倾城和自己的高脚杯都倒了半杯红酒之后,何守志才想到身边还有个李昊这个么碍眼的东西。

    瞥了李昊一眼后,何守志轻蔑的笑了笑,“呵呵,今天看在这位的份上,我也让你开开荤,让你尝尝八二年的拉菲是什么味道,平时都是喝啤酒和二锅头的吧?可不是什么人都有这种幸运的,希望你喝完这杯酒,会识趣一点。”

    一边说着,一边给李昊的杯子里倒了些红酒,量不大,仅仅只有高脚杯容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和林倾城杯子里的半杯琼浆玉液相比,明显磕碜了不少。

    但即便是这样,何守志和周围的众人看在眼里还是一阵阵的雄和惋惜,那可是八二年的拉菲啊,将近十万一瓶的极品红酒啊,就这么给一个土包子喝了……哪怕是一滴,那也是暴殄天物啊!

    “美丽的女士,为了这个美好的夜晚,为了这杯珍贵的红酒,为了我们这美丽的邂逅,干了这杯。”何守志习惯性地用指缝穿过高脚杯底,用半个手掌托住了酒杯,做出了一副自以为高雅至极的模样。

    林倾城看在眼里,心中一阵窃笑,她是真正在上流社会里长大的,喝红酒的礼仪她比谁都清楚。仅凭何守志这倒酒的分寸和拿酒杯的手法就知道,这何守志根本队红酒礼仪一无所知。

    品红酒,倒酒是第一步,少了当然不行,可多了也不合适,因为会严重干扰到之后的品酒步骤,反而是李昊杯子里那三分之一的量,是最合适的,偏偏这何守志还把自己杯子里的那半杯红酒当做阔气的,好笑。

    而第二步就是拿酒杯,看似简单,却是门道不浅。怎么拿酒杯,那也是分档次的,但是最忌讳的一点就是绝对不能握着酒杯的大肚,那样看起来,虽然稳妥,但是在懂行的人看来,那就是傻×的行为,因为红酒的酒温也是一个重要的品尝标准,掌心的温度可以让酒升温,会让红酒失去它原本该有的一些韵味。

    很明显,何守志也就是一个夸夸其谈的男人而已。

    当然林倾城对此早已经是见怪不怪,只是轻笑着用三指捏起了酒杯,准备性地和何守志碰一杯。

    谁知杯子刚离开桌面,林倾城整个人顿时怔了个结结实实,周围也近乎整齐划一地传来了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

    对面的李昊,摘掉了那副傻乎乎的宽边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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