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1章 多米诺骨牌效应 文 / 流氓兔之城
【大家不要漏看前面的《序章》哦,里面有一个彩蛋。新书,求收藏!】
地板上杂乱无章横陈十多个瓶瓶罐罐,几双鞋子以及数只难闻的臭袜,想走进去都无从下脚。小餐桌上残菜盘子叠得彷佛要窒息,垃圾篓的快餐饭盒满溢,一些油污流了出来,在地面形成一泓小小的污水池。干燥的水桶里全是堆满多天换下的脏衣服,被子一半在地上、一半在,整间房都弥漫着难闻的汗臭。
一个男子身处其中,他满脸的胡须渣子,憔悴的面容与这凌乱颓废的房间,竟有一种奇妙的默契,仿佛他就是这不足13平方米的昏暗空间的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一个不吸毒不酗酒的人怎么会搞成这副德性?因为……他是一个苦逼的九流网络写手。
高永面对默默散发着光芒的电脑屏幕,两手拉扯打结的头发,一脸烦燥。他搜肠刮肚地想从键盘上敲出点什么,然而当他苦想了一个上午,好不容易码出了一段文字时,他又懊恼地按下右上角回格键,将它们逐一删去。
他犹豫着要不要将眼前的这个被叫为“电脑”的这长方怪物砸个稀巴烂,好眼不见为净——他实在太需要发泄了。
不过,考虑到这电脑是目前他所仅有的财产,他只好烦燥地一把推开眼前的键盘,关闭屏幕电源,呆坐在椅子上。
沉默间,一只蟑螂在桌面上飞快爬过,他握紧拳头对准它连砸几下,却被它安然无恙地一一躲开了,那蟑螂在离开桌子前,还在边缘上稍作停留,仿佛在回头嘲笑他的无能。
笑吧,你就尽管笑吧,终有一天,我会让你带着微笑死去。高永失神地想着。回想最近一年发生的事情,就像经历了一场噩梦,只是这噩梦照进了现实。烦恼、挫折、悲痛接踵而来。先是自己利用下班后的空余时间,花费近两年时间,用心码出的五十多万字的小说,申请时屡屡遭拒,这也算是小事了,更大的打击一个接一个。
就在大半年前,自小相依为命的母亲突然被诊断出癌症,母亲的绝症犹如掀起了多米诺骨牌效应,产生了连锁的反应。
为支付高昂的治疗费,高永花尽了数年来上班积攒而来的微薄的积蓄,最后迫不得已,还背着母亲向一个名叫“金锤子”的高利贷组织借了十万元,钱花掉了母亲却最终还是撒手人寰。
目赌世上唯一的亲人受癌症的折磨,最后痛苦死去,这本已经够惨了,雪上加霜的事形影而至,先是就职的公司,之前因高永请了长假照顾卧床的母亲,已经有所不满,后来高利贷追债闹到公司,最后迫得他只好辞掉了工作。
失去经济来源的高永,更是无力偿还债务,经多次求情宽限无果后,为躲避高利贷的逼债,高永偷偷搬到另一个地方,在城中村一个叫陶陶居的地方独自租了一个小单间,可即便如此,也依然摆脱不了这群吸血鬼的阴魂。最近,这群凶狠的地痞债主更是在陶陶居一带附近游荡,扬言一旦找到他就要将他打残。
“高先生,你知道不还钱的后果吗?人体有206块骨头,这个知道吧?我们曾遇过一个赖债死活不还钱的人,我们把他身上40多块,也就是五分之一的骨头用铁锤一一敲碎了。”高永想起当初借钱时,那“金锤子”高利贷的老大刀疤说的一翻话,一阵寒意传遍全身。
“砰砰!”一阵急促的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不会这么快就找上门了吧?这一想法让他的心脏提到嗓子上。
“收租的,还不快给老娘开门!”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门外吼道,让人感觉像是黑社会来收保护费的,高永用屁股也能辨认出,来者是泼辣的包租婆。
“香味飘溢……”
没错,对面成行成列的快餐店,大排挡炒菜的油烟味的确够香飘飘的。
“治安嘛,我敢保证比中南海的安保还要安全……”
是啊,如果你把最近在四处飘荡的那群凶神恶煞的索债的人看成是保安的话。
高永想着到底是什么人这么倒霉要搬来这里,不过,说起来,他已经记不起有多久,没听过刘巧儿这甜美温柔的声音了。
记得第一次与包租婆见面时,他就被她弱质纤纤的外表所打动,当场就签下了租房协议。如果,你以为高永会像别的男生一样,因为这外表柔弱的包租婆顿生犹怜之情而冲动承租,那你可大错特错了,高永当时考虑的是,自己很有可能会穷得交不起房租,若遇上强悍的包租婆,那他立马就得被轰赚然而若是遇上弱女子嘛……
显然,高永邪恶的如意算盘落空了,这外表纤弱的刘巧儿,内心却是无比强大的存在,若换成通俗的修仙等级来看,她早已经至少是元婴期的高人了,而高永则连筑基的边儿都还没沾上,高人动动手指头,高永这蝼蚁一般的存在就要灰飞烟灭。
“——好,好,你到路口等我,我马上取钥匙过来,带你去看房。”
刘巧儿挂了电话,萝莉消失了,老娘的声音再次传出来——
“的,臭小子,你已经有两个多月没交房租了!即使扣了你的押金,你都还欠我一个月月租!你再不交,我就立马把你扫地出门!你看着办!”
随着刘巧儿远去的脚步,高永不禁轻吁了一口气。
“扫地出门”的威胁话,高永在这两个月来,已经听了不下十次了,可包租婆一直都只是嘴里说说,并没有见她真是付诸行动。
灵感枯竭写不出文章,痛失世上唯一的至亲、遭受高利贷追债的威胁、丢掉了工作交不起房租,这就是高永目前的情况,犹如游历但丁笔下的地狱之旅,可但丁最后有他的恋人比亚德里斯前来迎接他到天堂乐园。
幸好,我也有自己的亚德里斯——我还有绮云。
高永习惯性地转动右手尾指上的一只刻着奇怪铭文的古朴戒指,那是他母亲临终那晚从无名指上取下来交给他的,自高永懂事以来,他就从未见过母亲脱过这枚戒指。当时她还想跟他说点什么,却突然精神恍惚,转眼陷入了昏迷,最终再没有醒来。
母亲一定是想让我将这戒指亲手戴在绮云手上了,高永理所当然地想。自从搬家后,除了偶尔的电话联系外,他与叶绮云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了。如果说遭受这一连串的猛烈打击后,高永还能坚守最后的阵地,那是因为有叶绮云这座心底里最坚固的堡垒,想到这点,他才意识到他有多么强烈想念他的女友。
他拿起电话,打算拨号,手机却先响了起来——是叶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