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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相逢对面不识 文 / 汶滔滔

    何当归趁着孟瑄起床的机会,抓起桌上的长衫往他身上套,就算是他要赖在她屋里,至少也要穿好衣服嘛,等蝉衣她们进来也好给她们解释“瑄公子迷了路,随便进来坐一坐”。

    可是这该死的孟瑄一点儿也不配合,身体像面条一样软绵绵的,穿右胳膊他就用右手挠头,穿左胳膊他就用左手挖鼻孔,气得何当归说:“小子,你听说过江湖上有一种返老还童的邪功吗?老身就是练那种邪功变成十岁小女孩儿的,你知道吗,练那种功夫每天都要吸一个童男的脑髓,你再不穿衣服我就吸你了!”

    孟瑄笑得双肩直抖,边抬胳膊穿袖子,边拿一双妙目研究着她的脸说:“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有趣的人,真想跟你做朋友,对了,那个茶露又是怎么一回事?”

    “哦,茶露啊,那东西是浓缩的茶,一小口就能迷翻一票人,”何当归半拖半拽的把孟瑄弄下床,像个尽职的小丫鬟一样,为他整理衣领、前襟和腰带,又把他按到梳妆台前给他梳头,同时口中继续解释道,“酒能醉人,茶亦然,而且其效力是酒醉的三十倍以上,沾一滴便能让人沉睡半日以上,雷打都打不醒。只不过这种能醉人的茶露太过于分散,喝十桶茶也不得一滴,还没醉倒人就先将人撑死了,因此茶醉之事知道的人很少。”

    “你、我、还有你家老太君,我们三人都喝了茶,怎么你们都没事?那刺客未喝一口茶,你那珍贵的茶露岂不是只用于我一人身上了?”孟瑄头一次坐在女子的妆台前梳头,觉得倍感新奇,于是伸手将台上的妆匣拉过来翻看。

    “非也,茶露最妙的一点就是不止喝了管用,连用鼻子嗅到也能起一些作用,只不过发作的慢而已。至于老太君为何没事是因为——若单独用安息草,那么只对武功高手管用;若单独用茶露,那么对任何人都管用;可若是先吸了安息草,再去饮茶露,普通人会二者中和,因此安然无恙,就像老太君那样;而像你这种身怀内力的人喝了茶,却会催化开安息草的药性,立时变得不能走路甚至不能动弹。”

    何当归自己给自己梳头的手艺不佳,但给别人梳头还勉强过关,不一会儿就给孟瑄梳好了一个发髻,然后打算将他扯到桌边坐下,给他倒一杯茶扮成来串门儿的客人,可是这厮对她的妆匣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妆台之前坐得稳如泰山,像千斤大佛一样怎么拽都拽不动。

    苦拽无果,何当归只好嘱咐他说:“只要一来人了,你就撑着妆台站起来,背着手装作欣赏我家房间布置的样子,你若是听话,等我有了空就用银针帮你活一活血,助你尽快排出药性。”

    孟瑄挑眉看她一眼:“昨天你不是说没办法帮我解去药性,只能等它自己褪散,还让我将就着对付两三天?”

    “昨天我困了,不耐烦应付你,”何当归先含混了一句,顿了片刻又解释说,“再说我的针灸手法乃世所罕见,只有我爹身丫鬟才见过,我跟你又不熟,恐你是别有居心的坏人,自然不敢在你面前展露绝技。如今你教我内功法门,又跟我做了朋友,我对你自然不同一些,盼你谨守我会针灸的秘密,莫要将此事泄露给旁人才好。”

    孟瑄笑道:“好啊,反正我也要央求你为我中‘合禾七日清’的事保密,话说回来,真不知道你的小脑袋瓜子是怎么长的,竟比我们这些(大)人懂得的东西都多,真想打开来看看。”忽然他将一个香匣打开,凑在鼻端闻了两下,低呼道,“没错,就是这个味道!紫霄的那个味道!”

    何当归正在弯腰叠被子,转头看了一眼,说:“那个就是用情花种子配出来的香料,除了情花之外,另添加了火烈花、丁香花、茉莉草等馨香植物,我给它取名叫做‘无忧香’。”

    “无忧香?”孟瑄诧异,“难不成这个香也是你自创的,外面都买不到的那种?”

    何当归一边整理床铺一边道:“这香是我娘亲研配出来的,而我只是往里面添了少许火烈花,并给它起了‘无忧’这个名字,因为我每次闻到这个味道就会驱散忧愁……”何当归抓起枕头拍一拍,又道,“外面买?胭脂铺里你只能买到丁香,药铺里你只能买到情花,余的就难寻了,你这么喜欢这盒香吗?那送给你好了,我有空再新做,哦,你用那根绿玉簪给我挑出来一些放到别的匣子里,我这几天要用。”

    “喔,那谢谢你了。”孟瑄依言给她留下了一些,将剩余的一匣子香粉收进他的袖里,又问一遍,“外面真的买不到吗?”

    何当归忽而觉得身体有些冷,坐下抱着那一碗面线取暖,不会有错了,如今她已经完全可以确定,那宁渊就是朱权。

    关于火烈花的那一段记载文字,她是从王府中朱权的小书房里看来的,那里面的书都是他搜罗来的绝版古籍和孤本珍册,别的地方绝不会有。她记得清楚分明,那一年的一个雨夜,他和她一起在小书房中围炉品茗,他手里一本《太上众经目》,她手里一本《异草经》。

    她读到火烈花的时候,看到了两行墨迹陈旧的批注,注中赞火烈花为“万药之盐”,其字体与他的仅有六成相似,她问后才知,那是他少年时期写上去的批注,只因后来改练了柳体书法,因此字体跟从前大有区别。而后她微笑提笔,在书页空白处添了一句“永乐五年十一月八日夜,清逸阅览,开卷有益,然也。”他也笑着接过笔,在后面加了一句“此书主人权同阅,添香夜读书,人生第一乐事,然也。”

    何当归拿起筷子开始吃面,咬牙暗恨道,没想到那人溜得这样快,昨天在花园里她已经想好,虽然暂时不想去杀这个少年时期的朱权,毕竟他还没有害过她,但是她已经想好了一个可以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办法。

    她只需写一封匿名信,投入扬州知府衙门外的铜亀,信上说宁王朱权私自拜了圣上一心招揽的道圣柏炀柏为师,学得一手精妙的易容之术,经常擅离封地从事各种地下活动,如今易容后化名为“宁渊”藏身于罗府听竹院。扬州知府韩扉收到这样一封信,有三种处理办法,第一是率兵二次包围罗府捉拿宁渊一探究竟,第二是派人去探宁王其人是否身在大宁,第三是上书给皇帝并附上这封匿名信。

    不论他选择其中哪一种办法,当然,最好是三管齐下的雷霆而行,此事的后果都够朱权好好喝一壶的。毕竟他的一切权势啊,地位啊,钱财啊,说到底都是他老子朱元璋给他的,一旦朱元璋不信任他了,那他的逍遥好日子也就到头了……可恨,他竟然跑得这样及时,若是能迟上一两天……罢了,这一世她只愿跟他做毫不相干的路人,跑了就跑了吧,但愿苍天见怜,让这个人从此在她的视野和她的生命中永永远远地退出。

    “呸!”

    何当归快速地将口中的面线吐进漱口的盖碗中,大惊失色道:“蝉衣,你在面里加了什么?白糖?”好甜好腻,难吃得惊人的一碗面!何当归的心中一时冒起了一团邪火,这小妮子走火入魔了不成,端来的菊花茶浓得像糖浆,自己也硬着头皮喝了,怎么一碗浇着辣椒酱的咸面犀她还是要放糖?!

    蝉衣吃惊地掩口,圆溜溜的眼睛睁得更圆了,因为她还从未见过发脾气的样子,更何况是对她。

    “又放糖,甜死了,不吃了,睡觉去!”

    何当归拿桂花露漱一漱口,撅着嘴“咚”地跳到,先是面朝里躺着,然后又扯过被子,藏进里面生闷气。

    房间里悄然无声地安静了半晌,何当归的心中开始打滴漏。滴答,滴答,滴答滴。过度的寂静,让她的心中浮现了些许罪恶感和自省——其实说穿了,她气的只是自己没能早点认出那个恶魔的真面目,气的是自己曾经对着他语笑晏晏,甚至把他当成了半个朋友,气的是自己想起那些往事的时候,依然会有心痛的感觉。这样的感觉让她自怨自苦,却又如同呼吸和续一样,不能中断,不能和自己的身体分离。

    而这些根本不关蝉衣的事,她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能做出多好吃的东西呢?自己实不该为了一碗面就对着她大声嚷嚷,细想起来,自己上一世极为后悔的一件事,就是没有银子从道观带走蝉衣,如今能得偿所愿的跟好友天长地久的在一起,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人果然都是得寸进尺的动物么,得到了又想要更多……

    道歉的话语含在舌间,几乎就要脱口而出——

    这时,她感觉自己的背隔着被子被戳了一下,然后蝉衣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来,是她的招牌碎碎念:“你不喜欢吃糖的话你就说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不喜欢吃糖呢?虽然你突然把筷子一扔跑到来,可是你还是要跟我说你到底喜不喜欢吃糖的!你真的不喜欢吃糖吗?那大不了我以后不放糖就是了,咦,你莫不是在假装发脾气,其实是为了偷懒睡觉?起来起来,你不能再睡了!你再睡就变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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