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租客-关于那个时代的记忆(01-02) 文 / xiaoya0512
【一】我出生在8年的农村,小时候虽然穷,好在还没挨过饿。读完高中,便没再念书。在家干了两年农活,即辛苦,又挣不到什么钱。年春节那会,同村一个大我几岁的大姑娘,答应带我出去打工。揣着我妈卖猪的3百块钱,(那时一头大肥猪,也就大几百块钱,要养一整年。要是瘦点的,还卖不到。)坐上了去广州的火车。第一次出远门,无论是拥挤的火车,各地的方言,还是水泥世界的城市,所见的一切,新奇而又带点恐惧。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到了广州车站出来,看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防骗防抢防盗的警示牌。还有街边协警,手上拿着根长木棍晃来晃去。对于文青的我,当时脑子里冒出的,是《双城记》里的那段话:“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这是一个愚蠢的年代;……”到了工厂,第一件事,就是办理暂住证。没有这个,说不定哪天出门,就回不来了。一切落定后,我发现身上,只省下4多块钱了。我的工作,是牛仔裤的水磨工。那可是重体力活,一天下来,手臂都抬不起来了。到吃饭的时候,都是埋着头,把嘴放到碗边,用筷子勉强往嘴里划拉。就算是这样的工作,还是学徒工3,试用工5,几个月后,才能算计件。就算是计件,也要靠加班才能多拿点钱。吃住的话,厂里有食堂和集体宿舍,但也是要从工资里扣钱的。其它的生活费用,就不说了。一月能省下的,也就那么多了。干了个把月,多少也适应了一点。但也越来越明确,这个活,不是我能长期干的下来的。好在,快到夏天的时候,有段时间,工厂生意不是很好,经常放假。我也存了有几百块钱,有空便跑到市区里找工作。各种招工式骗局,是少不了的。好在吃了一两次亏,见的多了,也就懂了些套路了。后来在一个还算正规的中介那交了8块钱,跑了几次后,终于找到了一份做药品销售的工作。说是药品,其实是保健品,只是以药的名义来卖而已。这个,应该都懂的吧。刚进去,什么试用期,学习期之类,还是跑不掉的,一切又是从新开始。麻烦的是,什么事都得干。说是销售,但从搬货,到送货对单,到做广告牌,派发传单,准备促销活动,甚至做主持,等等等等。好在,那时候我正年轻,精力旺盛,也不心虚什么。叫我干嘛,我都去干,干好干坏,自己也不觉得如何。那个公司是包住的,住的是那种城中村,农民自建的出租房,全是单间,一单住着五六个人,一层一个厕所。一天忙完,躺在公司宿舍的铁架双层床上,看着奥运会,觉得很惬意。对的,现在想想,那会刚好是2年的雅典奥运会。到天气慢慢凉下来的时候,我一月能拿到七八百左右的工资了,有一个月销量好,甚至拿到了一千。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已经是非常之多了。到春节回到老家的时候,老实说,感觉还是满风光的。对于一个山村里的人来说,不靠体力挣钱,还挣的不比别人少,那就是很能耐了。而正是这种风光,让我摊上了件事。初几的时候,有家亲戚来拜年,他家在隔壁县,平常走动的少,我就没咋见过。吃饭的时候,喝酒聊天,我爸难免有点小得意,就说起我打工的事来。他家有个女儿,比我小一岁,算是我的表妹吧,也一起跟了来的。她听了我在广州混的还不错,就来劲了,想让我也带她去广州。吊丝的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有这么漂亮可爱的女孩子,对我说了那么多好话。她爸妈的想法,是即想让她出去闯闯,见见世面,又很不放心。现在有个信的过的人带着,那是再好不过了。于是也在边上,各种夸我能干,极力促成。那时我才2岁,早被说的有点晕乎乎的了。带人出去打工,还是多长的脸事的,我内心里,也是想感受一下,当老司机的牛逼感。到广州的路上,我深感责任重大,有种又回到小时候放牛的感觉,时时要看着别跑丢了,别惹了事。但这个过程的同时,也还是有乐趣的。小筝,——也就是我那个便宜表妹,她性格还是挺活泼的,也爱笑。虽然不算大美女,但长相清秀,气质清爽纯净。合来说,最大的不足是个子不高,大概也就58左右。好在她也不胖,身材比例也还合适。一路有个这样的人陪着,感觉还是挺爽的。一到了广州,我就发现,老司机并不是那么好做的。各种事情,办暂住证,找旅馆,找租房,找工作,买各种日常用品,等等,我经常是门都摸不到,哪还帮的了她。我自已来这,也不过才一年,对广州其实还很陌生。那时的城中村,本就没个规划,都是一人宽的小巷子,绕来绕去的,别说她了,我都晕了。我同事中,有个关系挺不错的,我喊他老文。他在广州呆了好几年了,对当地很熟,又会说粤语。于是,我便向他求助。他是那种整天乐呵呵的性子,又挺能说,就是有点色。看到有个新妹子,热情的不得了。我也正巴不得,有个接包袱的。找好了地方之后,我去看了下,房间比公司那种小很多,但好在是带厕所的,看着也干净,一月26块,算是城中村里的中高档小区了。一般人可没那么多讲究,一般都是住那种合租的,有那种全是女的,还有男女混住的。这时我发现,小筝比我挑剔的多。可能还是因为,她家里条件本就还不错吧,9年代初,就建了二层小楼房的那种。她路上也悄悄和我说过,她爸给了她千块,你妈不放心,又偷偷塞了5给她。反正她有钱,又花的是她自已的,我也管不着了。那时候,不挑剔的人,找不到工作的都大把。可以想见,象她那么讲究的人,哪找的到什么合意的工作。我还想着,把她介绍到我上班的公司,老文直接就说没戏。老板一看她那副小白兔的模样,就铁定不会要。我想想,也是这么个情况。于是,我把小筝带到我原先找工作的那个中介,交了钱后,就让她没事多跑跑。之后,我便去忙自己的事了。中间大概过了大半个月,再见到她时候,整个感觉都不一样了。明显情绪就不高了,气质也消沉了,也不象当初那么活泼爱笑了。工厂里上班,她就是去了,一定也待不住。工厂之外的工作,少的可怜。再要么,就是洗头,酒水促销之类,抛头露面不说,还带着点情色意味的。生平第一次,安慰小姑娘,我完全没有经验。说话老是打顿,弄的气氛很是尴尬。后面,她和我说起,她这些天找工作的经历,坐错车,被招工的鄙视,被骗钱,性骚扰,这些当然是少不了的。后面又说到,她才给家里打过电话,这些事还不敢和家里说,怕说了他们更担心,只能装着笑,说自已在这挺好的。这样说着说着,声音就带出了哭腔,然后眼泪便顺着脸颊向下掉。我当时就慌了,正想着该怎么办。她突然就扑了上来,趴在我肩膀上痛哭起来。那一刻,我才意识到,她在这个地方,除了我之外,别说亲人朋友,认识的人都没一两个。她除了找我哭诉,还能找谁呢?也正是那次之后,我们的关系,似乎就亲近了一层。我隔个两三天,有空便去看看她,或是带她出去逛逛。她也把我,当成了她的知心阿姨,各种诉苦。什么广州的天气太热,房间太潮,隔壁太吵,钱花的太快,找工作老受气,等等等等。再过段时间,别说对找到工作的希望了,她连去找工作的心气都没了。这人的心气一失,就开始得过且过,便经常跑去那种黑网吧里上网。她那房间里,电视都没有,本来就心情不好,还老一个人待着,也确实很闷。我说帮她买个电视,她说没必要。她打算钱花完了,再找不到工作的话,就只好回去了。她老去黑网吧,费钱是小,就怕她遇上些流氓混子什么的,城中村里,可不是一般的乱。我考虑了下,便决定买台电脑。我念书时,成绩变差,就是因为喜欢玩电脑。一得空,就跑去那种没小网吧,那时候还没网络,都叫电脑室,玩电脑游戏。挣了点钱之后,最大的心愿,就是买台自已的电脑。这样,平常可以放在小筝那里,这样她至少有点消遣的东西。空了,我也可以去玩玩游戏什么的。就算哪天她回去了,大不了我再租个小点的,一般点的单间,也负担的起。我找了个星期天,和老文小筝一起,去了电脑城。那时候的电脑,可是死贵的,以我的财力,也就买个二手。那天幸好是带了老文一起。不知道是因为我年纪小,还是看起来有点学生气,那个大嘴的老板娘根本不跟费话,我想讲讲价来着,却话都搭不上。老文上去,跟那个女老板东拉西扯,没扯多久,就开始有说有笑起来了。这种时候,我瞬间被打落到与小筝一个层级了,对比老文,我们的显得就象个孩子。终于,以26元的价格,讲定了。我到现在还记得,因为那是我第一台电脑,印象特深刻。电脑搬到小筝的房间,装好之后。趁着小筝说出去租碟的时间,我赶紧反锁了门,把买系统盘时,一起买的黄碟,放进了光驱里。然后,快活的打起了飞机。虽然时间有点仓促,但我还是有种久违了的惬意感。好吧,虽说我那时年纪也不大,富有同情心,思想还很文青,气质也有些学生气。——但,这并不能影响到,我猥琐的、性饥渴的另一面。对于某些人来说,有个啪啪的对象,是难得的;对于另一些人来说,有个漂亮地啪啪对象,是难得的;对于还有一些人来说,有不同且漂亮的啪啪对象,是难得的;而对于那时的我来说,能有个独立而安全的打飞机的机会,就是极难得的了。撸完之后,把纸冲进了厕所,但房间似乎还是能隐约闻的到,一股澹澹的精液的腥味。可能是很久没撸了,平常这种腥味,也没这次这么明显的。这时,我才意识到,这可是小筝的房间。马上打开了窗子,又打开电风扇。还好,小筝还是过了一会才回来。虽然明知道,她根本查觉不到什么。但我还是莫名会觉得尴尬,不自在。于是,大概和她说了一下,就赶紧跑了。出来之后,路上一边担心,小筝别有什么查觉;一边又想到在小筝睡觉的房间里,留下了自己精液的气味,又有些莫名的,带着点龌蹉的兴奋感。想到这些,才发泄过的地方,竟然又硬了起来——【二】在这之后,我去小筝那边,就更频繁了些。主要是玩电脑游戏,找到机会也会撸一把。小筝更多的时候,是去租碟的店里,租电视剧的碟子来看。那时候,租碟店还有所谓的包月,我记得是68还是86来的。就是一次交这么多钱,就可以租一个月的碟不用再付钱了。不过,一次只能拿三张还是五张碟来的。小筝平常又不上班,基本都在房间里。于是,我想找个再快活一把的机会,是难上加难啊。可能有人会说:明明是个小黄文,为什么只说撸的事情,却没有啪啪啪的正题?我前面说了,对于我等大众吊丝来说:自撸——就已然代表了,我们绝大部分的性生活了。如果你叫王思聪来写回忆录,当然就不会这么乏味了。可我不是王思聪不是?又过些日子,有天下班后回公司宿舍,却看到小筝站在宿舍楼的门口等我。她一见到我,就很激动的开始说了起来。而且不是一般的激动,两边脸蛋都有些红了。听了半天,才搞明白,原来她找了份蛋糕店的工作,明天就可以去上班。我和她回到房间,细问了一下。不包住,只包一顿饭。更关键的是,要先做三月的学徒工,一月才有百块钱的工资,第月还只休息两天。说是学徒,其实就是个打杂的。而且,我很怀疑,那店里就是故意这样招人。用三个月后就说不合适,然后又可以用这样低成本再找人。在广州呆的稍久一点,都知道些这类的套路,见怪不怪了。我想提醒她,这并不是一个如何美好的机会,而只是一个简单且粗糙的骗局。我还没开口,接着她就开始,规划起自己的未来了。说她如何喜欢做糕点,想着学好了,以后可以回老家自己开个这样的小店,等等等等。听着她畅谈未来,我脑子却奇怪的开起小差。在想,象这样青春活泼的女孩子,家庭环境在同类中还过的去的,应该有过不少人追求过吧。她在父母眼里,是那样的宝贝;在追求者的眼里,是可爱天使的化身。可现在,只为了一个一月一百块钱的工作,兴奋激动成这样。在当下这个时代,漂亮,有钱,等等指标,把人划成了不可逆的三六九等,这算是一种当下社会的残酷。但在那个时代的广州,无论什么样的人,什么出身,什么相貌,有过什么样的过去经历,是个什么样的气质性格,统统的,都只有一个标识:打工者。——这何尝不是另一种平等的残酷。我张张嘴,想说的话,却已经说不出口。又想着:可能她明天去上一天的班,知道了所谓的学徒是怎么回事,可能也就不会再去了吧。于是,便又把想说的话吞了下去。听着她,一直不停的说着,看着她,那种激动的坐立不安,手足无措的样子。等到她说过瘾了,我就准备回去了。她却说:她到现在一直还没有吃晚饭,都忘了饿了,这会才想起。她说我可以在这玩一会,她去吃饭,等她回来了再走。我本来也没多想,直到她出门时,回头对我诡异的一笑。我的脸,瞬间就烧了起来,难堪,尴尬到想从窗子跳下去。好吧,我可能是有些时候,显得有些猴急了。还会找各种理由,打发她出去,好有独自在房间里撸的机会。她大多的时候,也是推三阻四。——原来,她都是心里有数的,很清楚我的目的是什么。一阵脸红心臊之后,伟大的欲念还是战胜了一切。——是的,我这会只能用“伟大”这个词,来形容那种无可抗拒之力量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是能迅速收拾心情,全身心地投入到自撸的状态中。等我打开电脑,这才想起,我根本没把黄碟带上。这次过来,完全是意料之外的,我都还没回宿舍。广大吊丝应该都明白,没有视觉的刺激,没有欲望的烘托物,那兴奋与快感,要差出多少倍来。可,还是“伟大”的欲念,驱使着我,叫我不要放弃。我的视线在房间里转了一圈,视线停在房间挂衣服的铁丝上。上面挂着许多衣服,其实中还有一条嫩绿色小内裤。没有一秒的精神挣扎,我的魔掌便伸了过去。拿在手里,细细观察摩搓,又闻了闻,略带着点肥皂的气味。我的下身,已经高高扬起,硬到不行了。我把它掏了出来,一手拿着那条小内裤,想象着它裹着那两掰小屁股的样子,一手快速的套弄起来。当一切归于平静之后,理智又从新在大脑里苏醒。我很想现在就赶紧走掉,可又没有房间的钥匙,没法锁门。小筝回来之前那段时间,尴尬,紧张,羞愧,焦虑,比将要去见最重要的客户的时候,精神上还要煎熬。小筝回来时,还先敲了敲门,其实门并没有锁,从外面就可以打开。当我打开门的时候,又见到她刚出门时,那种诡异的笑容。顿时,本准备好的若无其事的心态,崩塌成一堆软泥。但我还是强撑着,想继续表演下去。我张了张口,声音还卡在嗓子里没发现来。小筝一路进房后,眼睛却一直盯着我看,弄的我该说什么都忘了。突然,她再也忍不住了,“噗呲”一下,笑出声来。接着变成了大笑,最后笑的趴在了床上。我那一刻的感觉,就如大人做坏人,被个小孩子撞见,然后蹦蹦跳跳去宣扬了一般。再也装不下去了,红着脸,赶紧夺门而逃。再后来,她在那个蛋糕店,竟真的做下去了。就是每天不是站着,就是走来走去,基本没坐下来的机会,总是叫苦,说自已脚累。那店我也去看了一下,在那个时代,算是装修的不错的了。广州的这类店,跟一些地方不同,他们是要顺带卖早点的。——我很久没去过那边了,现在不知还有没有这样的,至少那个时期是这样的。就是一两个面包加盒牛奶,算着一天的早餐了。所以,店里要分早晚班。早班5点就要起来,做到2点,晚班就是从2点做到晚上点。那店老板还算有一点良知,没让小筝这样的小姑娘,一大早要在街上乱跑,只给她安排了晚班。这样,我与小筝就有了时差,下班后有三四个小时,是可以独自在那房间的。我以要玩电脑游戏的由头,再去配了把那房间的钥匙。小筝也并不在意,她早已经,从找到工作的兴奋中过去了,神情中,只有匆忙和疲惫。为了方便,我还把黄色光碟里的内容,全都拷进了电脑。那时候也不懂什么加密的技术,只是弄个多层的文件夹,再弄个英文名,弄的象系统文件那样。经历,是对人最好的鼓励。慢慢去的多了,猥琐的事做的多了,心态也就越来越坦然了。我有时候想,是不是做错坏的人,都是这种心理呢?比如小偷,比如抢劫犯,比如吸毒的。可能,他们第一次的时候,也如我这般紧张,恐惧,不安。慢慢做的多了,就习惯成自然了,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了。有时星期六的晚上,想着明天不上班,就想多玩一会。再说,那时候也没什么娱乐活动的,——或者说,是我没钱去搞什么娱乐活动。有时小筝回来,发现我在,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只是一脸的疲惫状,直接倒在床上,就不动了。我看她累成这个样子,我不忙不累的时候,也帮她打扫下房间,洗洗衣服之类的。有时候,她还会叫我帮她揉揉脚。在这一切的阴暗面,我难免还是会做些奇怪的事情。比如帮她洗衣服时,拿着她的内衣大加意淫;比如帮她揉脚时,想入非非。我们之间的关系,似乎也慢慢多了一种亲密感。她对我是越来越没有了防备心,无论是牵她的手,还是揉她的脚,她都不会抗拒。在房间里的时候,还会不穿胸衣,只穿着一件很宽松的衬衣,当着睡衣的意思。有时在床上躺着,还会支着腿,我便趁机偷窥她的三角地带。我再傻,再年轻没经验,也知道小筝对我有好感。我也喜欢小筝,她漂亮,可爱,总带着一种“青春”的气息。身边有个这样小姑娘,让我生活的鲜活了许多。但我有个非常大的顾忌,或说是心理包袱。我和她毕竟是一个地方的,还是父母互相认识的亲戚,我并没有对小筝有那种“爱情”的情绪,也没有把她娶回家的心理准备。就算我头铁,和她发生了点什么之后,又不结婚的话,她要承担的东西,要比我多的多。最不说,如果家里的人知道了的话,那更是天大的压力。就说,那个带我来广州的荷姐。她和同村的一男的谈了几年,一起在外打工。家里什么下彩礼、订婚之类的程序,也都走过了,就准备着过完年就结婚。那年年底回家,她父母知道了她怀孕了,觉得丢了大脸了,跑到男方家大闹一场。害得她怀的小孩也流产了,又多拖了一年,才结成婚。对比广州这边,那么多的同居,偷情,做二奶情人,做小姐,等等。好像两边,是两个时空的世界。而诡异的是,生活在其中的,却是同样的人。这样过了几个月,小筝也慢慢适应了那工作,虽然还会喊脚痛。但看她的神情,放松自在了许多,不象以前,整天活的很紧绷。这期间,她带来的钱花完了,那一月一百的工资,等于没有。毕竟我和她的关系,早比以前亲近的多,她也没隐瞒什么,主动找我借钱,我拿了几百给她。更想不到的是,她学徒期满了之后,竟然没被赶走,变成了试用工,工资从一百,变成了三百。三百块,如果不算房租的话,维持最基本最节俭的生活,也差不多够了。但对于小筝这样,还没有我节俭的,还是不够。现在回头想想,其实无论是我,还是小筝,我们的运气都算是好的。还有许许多多人,根本没法在广州立足,抱着希望而来,花光了身上带的那点钱后,又黯然离开。更不说,还有那种被抓了暂住证的,花钱不说,还要受好些折磨。我刚开始自己找工作的时候,有一次去面试,见到一个小印刷厂,里面的工人衣服上,手上,脸上,多少都会沾着些染料,看着如叫花子一般。更难以忍受的是,那里面刺鼻的染料味道。在我看来,这还不如磨牛仔裤呢。就这样的工作,一月也不过四百块。当然,这是包吃住的。但就他们工作的环境来想象,吃住又能好到哪去呢?但,就算是这样的工作,挣的钱还是比农村多。开篇说过,一头猪养一年,卖了也不过是大几百块。这还不算猪仔的成本,食物、饲料、药品之类的成本。还不是得起早贪黑,早上六点就起来,晚上看着电视还要手边干点什么活。做的事许多都有受伤的风险,烈日、寒风、雨雪、泥泞,哪一样又少的了?后来,上网看到很多人说什么血汗工厂,只能说,那叫站着说话不腰痛。有些简单的道理,其实傻子也分的清。如果有别的出路,有别的收入更高的,工作环境更好地方,谁还愿意去血汗工厂呢?中国最大且最残酷的血汗工厂,其实不就是广大的农村么?